住宿申請

  • 台中校本部學生宿舍(非北港校區)申請依據學生宿舍「輔導辦法」優先順序安排床位:

(一)大學部學生持有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以上單位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以肢體障礙者優先)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之外國政府所發身心障礙證明(以肢體障礙者優先),並經軍輔組或資源教室審核通過者

(二)現役軍人子女、公費生、外籍學生、僑生、陸生、原住民生、外離島生之大學一年

           級新生

(三)大考中心分發設籍台中市(不含和平區)、彰化縣以外之大學一年級新生

(四)學年度考核評選績優之宿舍幹部

 

【※總床位數為614,供大一醫學系、中醫系、牙醫系、醫資系藥學系新生申請住宿(不包含北港校區學生、復學生、轉學生、碩士班新生、博士班新生),但若因特殊狀況申請住宿人數超過本校供應床位數,則公開實施序號抽籤決定,期間若同學已完成繳交住宿費用卻未抽中床位者,於開學後統一電匯退還繳交費用。】

  • 大學部新生一年級醫學系、中醫系、牙醫系、醫資系藥學系(非北港校區)欲申請住校者,請務必於網路註冊系統填寫綜合資料及「住宿申請」申請期限115年8月1日至8月19日24時止若「逾時」或「住宿申請」欄位未勾選填寫完整,則視同放棄相關住宿權利
  • 新生「住宿申請」之寢室核配與否及分配寢室床位情形,將於115年08月25日1200時前後(配合分科考試放榜日期順延公告)公告於軍訓暨生活輔導組宿舍公告區,屆時請依公告查詢,再自行列印住宿繳費單
  • 凡是大學部大一新生(非北港校區)持有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以上單位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境外生有雙重國籍者,請提供台灣身分證明請於115年8月19日前e-mail至kenwa0409@mail.cmu.edu.tw(請註明系別、班級、姓名、學號)住宿服務中心劉教官事前審核,或紙本寄中國醫藥大學406040台中市北屯區經貿路一段100號,住宿服務中心劉教官收,逾期視同放棄。
  • 教育部為協助減輕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負擔,特辦理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
  • 補貼本國籍一般學生身分每名一學期新臺幣五千元,另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以下簡稱經濟弱勢生)及現役軍人子女身分每名一學期七千元一般學生不須向學校申請,由學校自動扣減住宿費經濟弱勢生現役軍人子女須提供證明文件供學校查核請符合經濟弱勢現役軍人子女資格者或雙重國籍者提供相關證明,請於115年8月18日前e-mail至kenwa0409@mail.cmu.edu.tw(請註明系別、班級、姓名、學號)住宿服務中心劉教官事前審核,或紙本寄中國醫藥大學406040台中市北屯區經貿路一段100號,住宿服務中心劉教官收,逾期視同放棄。
  • 無法配合新生入住預定時間入住者 請e-mail至kenwa0409@mail.cmu.edu.tw(請註明理由系別班級姓名學號寢室床號更改後入住日期及時間)至住宿服務中心劉教官。以免造成未報到而喪失入住資格。

  • 如有申請到宿舍但欲放棄住宿者,請於8/28日1200前寄mail至kenwa0409@mail.cmu.edu.tw說明放棄理由,以茲證明,否則皆需繳交住宿費用

五、申請進住關懷大樓學生宿舍須知:

(一)住宿期間以一學年度為限,期間不得任意退宿,若因個人因素無法留宿,當事人自願放棄退款之權利。凡第一學期獲分配得以住宿者,第二學期可以繼續住宿(休學、退學、轉學、特殊狀況經學務處核可或違反住宿規定等除外)。住宿期滿均應辦理退離舍手續。

(二)開放辦理進住手續時間將依公告各系住宿報到時段,辦理報到。非於上述時間辦理進住,視同放棄,將遞補候補同學入住

(三)辦理進住手續地點:於學生宿舍報到區辦理。

(四)辦理進住手續時,請領取學生證。(如學生證異常請準備二張百元押金申請臨時卡)

六、每學期各房型每人住宿及相關費用如下:

(一)四人房 (每人/每學期):

(住宿費19,500元)+(預繳電費2,000元)+(清潔費900元)+(保證金500元)=22,900元

(二)二人房 (每人/每學期):

(住宿費22,500元)+(預繳電費2,000元)+(清潔費900元)+(保證金500元)=25,900元

(三)收費說明:

  1. 公共電費預繳2,000元 (多退少補)
  2. 清潔費900元 (專職清潔人員、定期進入寢室清潔浴廁,住宿生須配合)
  3. 冷氣空調以4.5元/度計費(採用儲值卡方式,由該寢室人員共同分攤)。 
  4. 保證金500元(確認無硬體損毀並完成房舍清潔及公共電費核算後,核退予住宿生)
  5. 凡是住宿新生請於註冊截止日前繳交「新生個人帳號」資料,請參閱[新生帳號]建檔說明及繳交方式。境外生開學一個月內繳交個人帳戶影本至住宿服務中心建檔,未繳交同學於學期結束,無法辦理保證金及預繳電費退費事宜)。

(四)注意事項:入住房型注意事項(學務處將保留最終宿舍安排決定權):

新生申請住宿均先以抽籤排序方式安排於四人房為原則,若四人房已核配完畢,將依序安排入住二人房。若需要入住二人房學生人數若超出床位數,亦將以抽籤排序方式安排入住,若二人房已核配完畢,未抽中者一律安排入住四人房。

(五)如有特殊需求,住宿生需配合學務處住宿服務中心移動寢室或床位。

(六)熱水供應時間:24小時全天供應。

(七)宿舍門禁:進出均須刷學生證進出宿舍。

七、寢室規則:

(一)維護宿舍管理,不得私自頂讓或調換床位,不得打麻將、抽菸、喝酒、賭博及養寵物(含水族箱)。

(二)維護環境整潔,公共區域及寢室門口不得置放垃圾或擺置鞋物。

(三)尊重性別平等,未經申請同意,不得隨意進入異性宿舍及寢室。

(四)非住宿人員未經申請核備,不得帶入宿舍及寢室。

(五)維護住宿安全,宿舍及室內不得存放違禁藥物鞭炮煙火或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危險物品。

(六)維護宿舍用電安全,寢室室內不得私用非學校提供之電器用品炊煮食物(如:快煮鍋、小電鍋、電熱水瓶電湯匙、烤麵包機、咖啡機、電磁爐、小冰箱、電暖爐(器)空氣清淨機、除濕機音響設備電視或錄放影機等電器。

(七)維護宿舍安寧不得大聲喧嘩,。

(八)嚴禁偷竊行為(包含公用冰箱物品)。個人物品,妥善存管,不慎遺失,宿舍不負賠償之責。偷竊行為經查獲者,照價賠償、通報家長、責令退宿,並按校規及宿舍輔導辦法嚴懲。

(九)公物設置應愛護使用與保管,如有破壞情形,除飭令照價賠償外,並視事態輕重檢討議處。

(十)住宿期間,違反住宿規定,經行政處份者,取消申請入宿資格。

(十一)遵守安全規定,住宿生有義務參加宿舍公共事務、住宿生座談會、安全教育及逃生演練,違者取消住宿申請資格。

八、宿舍地理位置及設備:

(一)台中校本部關懷大樓學生宿舍為一棟13層樓建築

(二)房間設計為四人或二人套房,每寢室有一套衛浴設備,每人皆為獨立式床組,書櫃、桌燈、 書桌(椅),每人一個獨立式衣櫃。

(三)宿舍為中央空調,其他設備:電梯,宿舍網路、飲水機、冰箱、智慧化投幣式洗衣機、烘衣機,免費脫水機。

九、個人寢具、床墊、棉被、盥洗用品等請自備,宿舍不辦理代購寢具之業務,可找學生會代為購買

十、按規定,每學期宿舍定期舉辦安全教育及防震避難逃生演練外,相關宿舍文化營造活動均不會佔用住宿生例假日時間。

十一、呼籲住宿生及家長共同抵制「詐騙」行為。住宿生每週須定時與家人通聯,敦請家長共同配合防範詐騙集團「假綁票,真詐財」行為,如有歹徒假冒「學校師長或教官」之名與家長聯繫,請即來電04-2202-2205查詢,並撥打【165】專線報警處理。

十二、交通安全注意事項:

騎乘機車須配戴安全帽,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切勿無照駕駛或參加飆車,以策安全。

若有交通事故,請即通報家長或校安中心協處。

十三、宿舍諮詢專線:

(一)週一到週五 上午0800至下午2200  (週六上午0800至下午1700)。

(二)宿舍輔導員    服務專線:(04)2205-3366;分機1212。

宿舍教官       服務專線:(04)2205-3366;分機1234。

保全人員  服務專線:(04)2205-3366;分機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