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申請
- 台中校本部學生宿舍(非北港校區)申請依據學生宿舍「輔導辦法」優先順序安排床位:
(一)大學部學生持有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以上單位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以肢體障礙者優先)或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之外國政府所發身心障礙證明(以肢體障礙者優先),並經軍輔組或資源教室審核通過者。
(二)現役軍人子女、公費生、外籍學生、僑生、陸生、原住民生、外離島生之大學一年
級新生。
(三)大考中心分發設籍台中市(不含和平區)、彰化縣以外之大學一年級新生。
(四)學年度考核評選績優之宿舍幹部。
【※總床位數為614床,供大一醫學系、中醫系、牙醫系、醫資系、藥學系新生申請住宿(不包含北港校區學生、復學生、轉學生、碩士班新生、博士班新生),但若因特殊狀況申請住宿人數超過本校供應床位數,則公開實施序號抽籤決定,期間若同學已完成繳交住宿費用卻未抽中床位者,於開學後統一電匯退還繳交費用。】
- 大學部新生一年級醫學系、中醫系、牙醫系、醫資系、藥學系(非北港校區)欲申請住校者,請務必於網路註冊系統填寫綜合資料及「住宿申請」申請期限115年8月1日至8月19日24時止,若「逾時」或「住宿申請」欄位未勾選填寫完整,則視同放棄相關住宿權利。
- 新生「住宿申請」之寢室核配與否及分配寢室床位情形,將於115年08月25日1200時前後(配合分科考試放榜日期順延公告)公告於軍訓暨生活輔導組宿舍公告區,屆時請依公告查詢,再自行列印住宿繳費單。
- 凡是大學部大一新生(非北港校區)持有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以上單位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境外生有雙重國籍者,請提供台灣身分證明,請於115年8月19日前e-mail至kenwa0409@mail.cmu.edu.tw(請註明系別、班級、姓名、學號)住宿服務中心劉教官事前審核,或紙本寄中國醫藥大學406040台中市北屯區經貿路一段100號,住宿服務中心劉教官收,逾期視同放棄。
- 教育部為協助減輕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負擔,特辦理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
- 補貼本國籍一般學生身分每名一學期新臺幣五千元,另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以下簡稱經濟弱勢生)及現役軍人子女身分每名一學期七千元。一般學生不須向學校申請,由學校自動扣減住宿費,僅經濟弱勢生及現役軍人子女須提供證明文件供學校查核。請符合經濟弱勢及現役軍人子女資格者或雙重國籍者提供相關證明,請於115年8月18日前e-mail至kenwa0409@mail.cmu.edu.tw(請註明系別、班級、姓名、學號)住宿服務中心劉教官事前審核,或紙本寄中國醫藥大學406040台中市北屯區經貿路一段100號,住宿服務中心劉教官收,逾期視同放棄。
-
無法配合新生入住預定時間入住者 請e-mail至kenwa0409@mail.cmu.edu.tw(請註明理由、系別、班級、姓名、學號、寢室床號、更改後入住日期及時間)至住宿服務中心劉教官。以免造成未報到而喪失入住資格。
-
如有申請到宿舍但欲放棄住宿者,請於8/28日1200前寄mail至kenwa0409@mail.cmu.edu.tw說明放棄理由,以茲證明,否則皆需繳交住宿費用。
五、申請進住關懷大樓學生宿舍須知:
(一)住宿期間以一學年度為限,期間不得任意退宿,若因個人因素無法留宿,當事人自願放棄退款之權利。凡第一學期獲分配得以住宿者,第二學期可以繼續住宿(休學、退學、轉學、特殊狀況經學務處核可或違反住宿規定等除外)。住宿期滿均應辦理退離舍手續。
(二)開放辦理進住手續時間將依公告各系住宿報到時段,辦理報到。※非於上述時間辦理進住,視同放棄,將遞補候補同學入住。
(三)辦理進住手續地點:於學生宿舍報到區辦理。
(四)辦理進住手續時,請領取學生證。(如學生證異常請準備二張百元押金申請臨時卡)
六、每學期各房型每人住宿及相關費用如下:
(一)四人房 (每人/每學期):
(住宿費19,500元)+(預繳電費2,000元)+(清潔費900元)+(保證金500元)=22,900元
(二)二人房 (每人/每學期):
(住宿費22,500元)+(預繳電費2,000元)+(清潔費900元)+(保證金500元)=25,900元
(三)收費說明:
- 公共電費預繳2,000元 (多退少補)
- 清潔費900元 (專職清潔人員、定期進入寢室清潔浴廁,住宿生須配合)
- 冷氣空調以4.5元/度計費(採用儲值卡方式,由該寢室人員共同分攤)。
- 保證金500元(確認無硬體損毀並完成房舍清潔及公共電費核算後,核退予住宿生)。
- 凡是住宿新生請於註冊截止日前繳交「新生個人帳號」資料,請參閱[新生帳號]建檔說明及繳交方式。境外生開學一個月內繳交個人帳戶影本至住宿服務中心建檔,未繳交同學於學期結束,無法辦理保證金及預繳電費退費事宜)。
(四)注意事項:入住房型注意事項(學務處將保留最終宿舍安排決定權):
新生申請住宿均先以抽籤排序方式安排於四人房為原則,若四人房已核配完畢,將依序安排入住二人房。若需要入住二人房學生人數若超出床位數,亦將以抽籤排序方式安排入住,若二人房已核配完畢,未抽中者一律安排入住四人房。
(五)如有特殊需求,住宿生需配合學務處住宿服務中心移動寢室或床位。
(六)熱水供應時間:24小時全天供應。
(七)宿舍門禁:進出均須刷學生證進出宿舍。
七、寢室規則:
(一)維護宿舍管理,不得私自頂讓或調換床位,不得打麻將、抽菸、喝酒、賭博及養寵物(含水族箱)。
(二)維護環境整潔,公共區域及寢室門口不得置放垃圾或擺置鞋物。
(三)尊重性別平等,未經申請同意,不得隨意進入異性宿舍及寢室。
(四)非住宿人員未經申請核備,不得帶入宿舍及寢室。
(五)維護住宿安全,宿舍及室內不得存放違禁藥物、鞭炮、煙火或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危險物品。
(六)維護宿舍用電安全,寢室室內不得私用非學校提供之電器用品炊煮食物(如:快煮鍋、小電鍋、電熱水瓶、電湯匙、烤麵包機、咖啡機、電磁爐、小冰箱、電暖爐(器)、空氣清淨機、除濕機、音響設備、電視或錄放影機等電器。
(七)維護宿舍安寧,不得大聲喧嘩,。
(八)嚴禁偷竊行為(包含公用冰箱物品)。個人物品,妥善存管,不慎遺失,宿舍不負賠償之責。偷竊行為經查獲者,照價賠償、通報家長、責令退宿,並按校規及宿舍輔導辦法嚴懲。
(九)公物設置應愛護使用與保管,如有破壞情形,除飭令照價賠償外,並視事態輕重檢討議處。
(十)住宿期間,違反住宿規定,經行政處份者,取消申請入宿資格。
(十一)遵守安全規定,住宿生有義務參加宿舍公共事務、住宿生座談會、安全教育及逃生演練,違者取消住宿申請資格。
八、宿舍地理位置及設備:
(一)台中校本部關懷大樓學生宿舍為一棟13層樓建築。
(二)房間設計為四人或二人套房,每寢室有一套衛浴設備,每人皆為獨立式床組,書櫃、桌燈、 書桌(椅),每人一個獨立式衣櫃。
(三)宿舍為中央空調,其他設備:電梯,宿舍網路、飲水機、冰箱、智慧化投幣式洗衣機、烘衣機,免費脫水機。
九、個人寢具、床墊、棉被、盥洗用品等請自備,宿舍不辦理代購寢具之業務,可找學生會代為購買。
十、按規定,每學期宿舍定期舉辦安全教育及防震避難逃生演練外,相關宿舍文化營造活動均不會佔用住宿生例假日時間。
十一、呼籲住宿生及家長共同抵制「詐騙」行為。住宿生每週須定時與家人通聯,敦請家長共同配合防範詐騙集團「假綁票,真詐財」行為,如有歹徒假冒「學校師長或教官」之名與家長聯繫,請即來電04-2202-2205查詢,並撥打【165】專線報警處理。
十二、交通安全注意事項:
騎乘機車須配戴安全帽,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切勿無照駕駛或參加飆車,以策安全。
若有交通事故,請即通報家長或校安中心協處。
十三、宿舍諮詢專線:
(一)週一到週五 上午0800至下午2200 (週六上午0800至下午1700)。
(二)宿舍輔導員 服務專線:(04)2205-3366;分機1212。
宿舍教官 服務專線:(04)2205-3366;分機1234。
保全人員 服務專線:(04)2205-3366;分機1911。
